各参保企业、灵活就业人员:
根据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鲁人社字﹝2024﹞64号)(http://hrss.shandong.gov.cn/resource/srst/att/202408/1fdff282-ca75-488e-9468-4f04831192ec.pdf),我省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2078元,下限为4416元。
因2024年度缴费基数自2024年1月起执行,参保单位原2024年1月至7月已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4416元,高于21207元的;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等按原缴费基数7069元核定缴费的;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低于4416元的,需进行补收,相关事项及流程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。
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
2024年8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