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3日上午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《关于推进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》。
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,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方式会发生变化吗?缴费方式有哪些?
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王宝明介绍,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工伤保险工作的部署要求,省税务局与财政、人社等部门加强协作,认真开展我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相关工作。积极配合,参与省级统筹意见的起草;精诚共治,推动业务信息系统升级和部门间数据共享;加强服务,优化缴费服务体验。
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,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方式保持不变。税务部门会按照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相关要求,进一步优化征缴服务,提升服务能力水平,着力推进落实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“一窗通办”、线下“一厅联办”,为缴费人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。
为方便广大缴费人缴费,税务部门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缴费方式。在线上,可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、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方式缴费,还可以选择三方协议或者微信、支付宝等方式。在线下,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,也可以运用社保费自助终端进行缴费。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缴费方式。在缴费过程有任何征缴问题和建议,可以拨打税务部门热线电话96612366进行咨询。
下一步,税务部门将围绕做好征缴服务,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配合,依托“爱山东”政务服务平台,在部门间数据交换已实现秒级传递的基础上,进一步优化征缴服务,增强部门协同,做到齐心协力,共同为广大缴费人提供优质、高效、便捷的缴费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