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保人在生产时基本医疗保险未缴满12个月,是否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?
发布时间:2024-01-26

答: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项。其中,参保职工生育前一个月,按规定正常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,出院时可直接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;参保职工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即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,若生育时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,待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缴费满1年后,方可领取生育津贴。


上一条:女职工产检费用能报销吗?
下一条:男职工配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能享受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吗?
返回列表